贝组替凡可导致严重贫血,可能需要输血。
在研究 004 中,90% 的患者出现贫血,7% 的患者为 3 级贫血 [见不良反应 (6.1)]。贫血发作的中位时间为 31 天(范围:1 天至 8.4 个月)。在另一项临床试验 [研究 001 (n=58)] 中,接受相同剂量贝组替凡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76% 的患者出现贫血,28% 的患者为 3 级贫血。
在开始使用 贝组替凡 之前以及整个治疗过程中定期监测贫血。密切监测 UGT2B17 和 CYP2C19 双重代谢较差的患者,因为暴露量可能增加,从而增加贫血的发病率或严重程度。
根据临床指征为患者输血。对于血红蛋白 <9g/dL 的患者,根据贫血的严重程度,暂停服用 贝组替凡 直至血红蛋白≥9g/dL,然后以较低的剂量恢复或永久停用 贝组替凡。对于危及生命的贫血或需要紧急干预时,暂停服用 贝组替凡 直至血红蛋白≥9g/dL,然后以较低的剂量恢复或永久停用 贝组替凡。
不建议接受 贝组替凡 治疗的患者使用红细胞生成刺激剂 (ESA) 治疗贫血。对于接受 贝组替凡 治疗并出现贫血的患者,使用 ESA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对接受骨髓抑制化疗和 ESA 的癌症患者的随机对照试验表明,ESA 增加了死亡和严重心血管反应的风险,并降低了无进展生存期和/或总体生存期。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ESA 的处方信息。
贝组替凡 可导致严重缺氧,可能需要停药、吸氧或住院治疗。
在研究 004 中,1.6% 的患者出现缺氧。在另一项临床试验 [研究 001 (n=58)] 中,接受相同剂量贝组替凡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29% 的患者出现缺氧,其中 16% 为 3 级缺氧。
在开始使用 贝组替凡 之前以及整个治疗过程中定期监测氧饱和度。如果运动时氧饱和度降低(例如脉搏血氧仪 <88% 或 PaO2 ≤55 mm Hg),请考虑停止使用 贝组替凡,直到运动时脉搏血氧仪大于 88%,然后以相同剂量或降低剂量恢复。如果静息状态下血氧饱和度降低(例如脉搏血氧仪 <88% 或 PaO2 ≤55 mm Hg)或需要紧急干预,请暂停服用 贝组替凡 直至症状缓解,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或停药。如果出现危及生命的缺氧或复发性症状性缺氧,请永久停用贝组替凡。
建议患者立即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报告缺氧的体征和症状。
根据动物的发现,对孕妇施用贝组替凡可对胎儿造成伤害。 在一项动物生殖研究中,在器官发生期间向怀孕大鼠口服贝组替凡导致胚胎-胎儿致死,胎儿体重降低,并且在母体暴露时胎儿骨骼畸形≥是人类暴露 (AUC) 的 0.2 倍在推荐剂量为每天 120 mg。
告知孕妇和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 1 周内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药,因为贝组替凡会使一些激素避孕药无效。建议有育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 1 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FDA,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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