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XVd)联合使用。塞利尼索的推荐剂量为 100 mg,每周第 1 天口服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组合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塞利尼索的推荐剂量为每周第 1 天和第 3 天口服 60 mg,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推荐的塞利尼索剂量减少步骤见表1。
表1:塞利尼索不良反应的减量步骤

多发性骨髓瘤和DLBCL患者血液学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调整分别见表2和表3。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调整见表4。
表 2: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塞利尼索剂量调整指南


表3: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塞利尼索剂量调整指南


表 4:塞利尼索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剂量调整指南


FDA,2022.07

卢修斯制药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成立于老挝首都万象。其宗旨是为全球提供安全、有效且实惠的药品。公司工厂占地210000平方米,生产覆盖多个治疗领域的200多种仿制药,涵盖多个治疗领域,为患者提供了高质量且经济可负担的治疗选择。
地址:No.26 Thongmang village, Xaythany district, Vientiane Capital
邮箱:info@lucius.la
电话:+856 309560384
电话:+856 2052137046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