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使用斯帕森坦治疗之前,应停止使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 (RAAS) 抑制剂、内皮素受体拮抗剂 (ERA) 和阿利吉仑。
仅在测量氨基转移酶水平和总胆红素后才开始使用斯帕森坦治疗。避免对氨基转移酶升高(>3x ULN)的患者开始使用。在开始使用或因转氨酶升高而中断治疗后重新开始使用后的前 12 个月内,继续每月进行一次监测,然后在使用 斯帕森坦治疗期间每 3 个月进行一次监测。
只有在确认妊娠试验阴性后才能开始使用斯帕森坦对可以怀孕的患者进行治疗。在治疗期间每月需要进行妊娠试验,在停止使用斯帕森坦治疗后一个月也需要进行妊娠试验。
开始使用斯帕森坦治疗,每日口服 200 mg。 14 天后,根据耐受情况,增加至推荐剂量 400 mg,每日一次。中断后恢复使用斯帕森坦治疗时,考虑滴定斯帕森坦,从 200 mg,每日一次开始。14 天后,增加至推荐剂量 400 mg,每日一次。
指导患者在早餐或晚餐前用水将药片整片吞服。保持与进餐相同的给药模式。如果漏服一剂,请在定期安排的时间服用下一剂。不要服用双倍或额外的剂量。
如果氨基转移酶水平升高,请根据表 1 调整监测和治疗计划。
对于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的患者或肝酶水平和胆红素未恢复到治疗前水平的患者,请勿恢复治疗。
避免同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与斯帕森坦。
如果无法避免强效 CYP3A 抑制剂,则中断使用斯帕森坦治疗。
FDA,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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