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复美的推荐起始剂量为在重复28天周期的第1-21天,每天一次口服25毫克,与地塞米松联用。具体地塞米松剂量请参阅第14.1节。对于大于75岁的患者,地塞米松的起始剂量可降低。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于不适合进行自体HSCT的患者,治疗应持续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适合进行自体HSCT的患者,应在接受含瑞复美的治疗方案4个周期内进行造血干细胞动员。
瑞复美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10毫克。根据临床和实验室结果继续或调整治疗。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于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瑞复美的推荐起始剂量为在重复28天周期的第1-21天,每天口服25毫克。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与利妥昔单抗产品联用时,瑞复美的推荐起始剂量为在重复28天周期的第1-21天,每天一次口服20毫克,最多治疗12个周期。
FDA,2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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