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来那替尼治疗期间发生了严重腹泻及其后遗症,如脱水、低血压和肾衰竭。在ExteNET(一项在延长辅助治疗环境中进行的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未要求患者接受止泻预防)中,来那替尼治疗组患者中有95%报告了腹泻。在来那替尼组中,3级腹泻发生率为40%,4级腹泻发生率为0.1%。大多数患者(93%)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出现腹泻,≥3级腹泻首次发生的中位时间为8天(范围1-350天),≥3级腹泻的累计持续时间中位数为5天(范围1-139天)。
在NALA(一项在转移性乳腺癌环境中进行的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要求在第一个21天周期内接受止泻预防)中,来那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的患者中有83%报告了腹泻。大多数患者(70%)在治疗的前21天出现腹泻,≥3级腹泻首次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1天(范围2-728天),≥3级腹泻的累计持续时间中位数为3天(范围1-21天)。在来那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组中,3级腹泻发生率为24%。
止泻预防已被证明可以降低腹泻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指导患者在首次服用来那替尼时开始使用洛哌丁胺进行止泻预防,并在治疗的前56天内持续使用;第56天后,调整剂量以达到每天1-2次排便,且每日洛哌丁胺不超过16毫克。根据临床指示考虑在洛哌丁胺基础上加用其他药物。
或者,也可以考虑在开始来那替尼推荐治疗方案之前,采用为期2周的来那替尼剂量递增方法来管理腹泻。对于使用来那替尼剂量递增的患者,≥3级腹泻首次发生的中位时间为45天(范围15-132天),≥3级腹泻的累计持续时间中位数为2.5天(范围1-6天)。使用来那替尼剂量递增的患者中,3级腹泻发生率为13%。
监测患者的腹泻情况,并根据需要使用额外的止泻药进行治疗。当发生伴有脱水的严重腹泻时,根据需要给予补液和电解质,中断来那替尼,并减少后续剂量。根据临床指示进行粪便培养,以排除3级或4级腹泻或任何级别伴有复杂特征(脱水、发热、中性粒细胞减少)的腹泻的感染性原因。
来那替尼与以肝酶升高为特征的肝毒性相关。在ExteNET试验中,10%的患者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5%的患者出现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1.7%的患者出现AST或ALT升高>5倍正常值上限(≥3级)。肝毒性或肝转氨酶升高导致1.7%的来那替尼治疗患者停药。
在NALA研究中,在接受来那替尼和卡培他滨治疗的患者中,7%出现ALT或AST>3倍正常值上限,2%出现ALT或AST>5倍正常值上限,7%出现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1.3%出现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肝毒性或肝转氨酶升高导致0.3%的来那替尼和卡培他滨治疗患者停药。
应在开始来那替尼治疗前、治疗的前3个月每月一次、之后每3个月一次以及根据临床指示监测总胆红素、AST、ALT和碱性磷酸酶。对于出现3级腹泻或任何肝毒性体征或症状(如疲劳、恶心、呕吐、右上腹压痛、发热、皮疹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加重)的患者,也应进行这些检查。
根据动物研究结果及其作用机制,孕妇服用来那替尼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在器官发生期间给怀孕兔子服用来那替尼,在母体AUC约为接受推荐剂量患者AUC的0.2倍时,导致了流产、胚胎-胎儿死亡和胎儿异常。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FDA,2021.06